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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設施(會館)營運管理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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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編號 |
AsiaONE-PD-0009 |
制定日期 |
2013-02-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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頁數 |
07 |
版本 |
01 |
修訂日期 |
2013-12-14 |
1. 總則
1.1為維持社區公共設施(以下稱會館)高品質服務水準及住戶正確使用本會館設施
特訂定本營運管理規則,由全體住戶(含親友使用者)共同遵守之。
1.2本會館之宗旨為提供多樣化的設施,促進住戶彼此交流增進情誼,故請使用之住
戶多加珍惜及愛護。
1.3本社區會館暫由「遠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」統籌一切經營與管理事宜,並由社區
服務中心負責執行,凡屬本大樓之住戶於管理期間均須按照本管理辦法及使用規
則來使用公共設施。
1.4代管期結束後統籌管理將移交給「遠雄首府管理委員會」。
2. 會館設施名稱及位置
1.交誼廳(一樓)、2.閱覽室(一樓)、3.健身房(一樓)、4.游泳池(一樓)、
5.桌球室(地下一樓)、6.撞球室(地下一樓)、7.高爾夫球室(地下一樓)、
8.韻律教室(地下一樓)、9.多功能視聽室(地下一樓)、10.商務會議室(地下一樓)、
11.物業管理中心(地下一樓)。
3. VIP卡儲值、點數卡購買及消費使用規定
3.1首府VIP(門禁)卡為住戶進入會館使用設施之識別卡。
3.2住戶繳交當月管理費後,服務中心將依該戶權狀登記坪數換算成點數,儲值到該
戶的VIP卡,每1坪兌換2點,無條件進位,例如39.02坪,則核發80點之點
數;當月自動儲值,點數每季歸零。
3.3住戶得以現金向管理中心購買面值500元/張之點數卡(10元一點,合計50點),
購買點數卡須出示當月管理費繳納收據(欠繳管理費者不得購買)。
3.4 首府VIP卡或點數卡僅限該住戶使用,不得轉借他戶或非住戶使用,如有發現管
理人員得以拒絕該次消費扣點且予以暫收(釐清卡片所有權)。
3.5 VIP卡或點數卡視同為有價證券,不得用於轉換現金及其他有價品,遺失將不以
補發。
3.6住戶邀請親友進入會館區域須全程陪同及遵守相關規定,人數以一桌(室)為限。
3.7住戶須遵守部分設施對進入及使用者年齡限制的規定。
3.8住戶須遵守各項設施服裝(含鞋子)之規定。
3.9非經許可,禁止攜帶任何酒類、油膩味道食物進入本會館食用。
3.10非經許可,嚴禁照相、攝影及任何商業行為
3.11本會館全區禁止攜帶寵物進入。
3.12本會館全區禁抽煙、禁嚼食檳榔及禁止高聲喧嘩(影響其他使用者)。
3.13未遵守使用規則,致發生本會館設備器材損毀時,住戶應負賠償責任。
3.14私人貴重物品請勿攜帶入內,如有遺失概不負責。
4. 各項設施管理辦法
4.1交誼廳使用管理辦法:
4.1.1 開放時間:每日05:30-24:00
4.1.2 使用對象:本社區全體住戶及其親友(嚴禁攜帶寵物進出)。
4.1.3 訪客須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進入本廳。
4.1.4 嚴禁攜帶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廳內。
4.1.5 進入廳內請勿大聲喧嘩、嬉鬧,並應保持環境清潔。
4.1.6 廳內各項設備敬請愛護使用,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者須照價賠償。
4.1.7 服裝不整經管理人員勸導仍不改善者,得請其離開或拒絕其進入。
4.1.8 沙發區可飲用冷、熱飲,輕食只能在長條木桌或櫃檯區享用;
會館吧檯提供之飲料須扣點或付費,費用請參閱MENU價格。
4.1.9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公告修訂之。
4.2閱覽室使用管理辦法
4.2.1 開放時間:同交誼廳開放時間:每日05:30-24:00
4.2.2 使用對象:本社區全體住戶及其親友(嚴禁攜帶寵物進出)。
4.2.3 住戶親友須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進入本廳室。
4.2.4 嚴禁攜帶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廳室內。
4.2.5 平時開放住戶閱讀及上網之用。
4.2.6 本廳室書籍為自由取閱,閱覽後請放歸原位,任何書報均不得擅自攜出、
撕剪或塗汙,經查證屬實須照價賠償。
4.2.7 本廳室內不得高聲喧嘩、嬉鬧或發出聲響影響他人閱讀之權益,七歲以下
幼童須有大人全程陪同方得進入本廳室。
4.2.8 本廳室內禁止抽菸、吃東西。
4.2.9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公告修訂之。
5. 健身房使用管理辦法
5.1 開放時間:05:30-24:00
5.2 本設施採登記使用扣點制,住戶須先至管理櫃台出示VIP卡登記後方得進入,同一時
段(上午、下午、晚上)每人扣消費點數1點。
5.3 本設施僅限本大樓住戶使用,若邀請親友則須由住戶全程陪同方可使用。6歲以下幼
童禁止進入,6歲至12歲以孩童須由大人全程陪同,室內嚴禁大聲喧嘩、嬉戲追逐。
5.4 使用器材前應先查看有無損壞之情形,如有發現壞損之疑問應向管理櫃檯提出報備。
室內相關設施操作上如有疑問,應向管理櫃台請求說明及協助,使用完畢後請自行清
理現場並告知管理人員,經檢查無誤後始得離去,若發現設施損壞、遺失或短少,使
用者須照價賠償。
5.5 除白開水、礦泉水外請勿攜帶食物、碳酸飲料進場,並嚴禁抽煙、喝酒、嚼食口香糖、
檳榔及攜帶寵物入內,貴重物品請勿攜入如有遺失概不負責。
5.6 使用者請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,嚴禁赤膊、皮鞋或其他硬底鞋者進入。
5.7 考量公共空間安全,同一時段進入使用者以12人為限。
5.8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公告修訂之。
6. 游泳池使用管理辦法
6.1 開放時間:週一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週二至週日09:00-12:00、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每月第二個週一固定為清潔休館日
6.2 本設施採預約使用扣點制,住戶須先至管理櫃台出示VIP卡登記後方得進入,同一時
段(上午、下午、晚上)每人扣消費點數1點。
6.3 本設施僅限本大樓住戶使用,若邀請親友則須由住戶全程陪同方可使用。
6.4 使用規定及注意事項
6.4.1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泳池區域內。
6.4.2親友請先於櫃檯登記後,再由住戶陪統進入使用泳池設施。
6.4.3未成年孩童須由家長(成人)全程陪同。
6.4.4進入泳池區須先脫鞋,並著適當泳衣、泳褲及泳帽;入池前須先淋浴及沖洗雙
腳方能入池。
6.4.5入池前一小時請勿進食並做好暖身操。
6.4.6本區全面禁菸並嚴禁攜帶寵物入內。
6.4.7嚴禁心臟病、癲癇症、皮膚病、傳染病之患者及酒後宿醉者入池。
6.4.8毛巾使用完畢後請放置專用回收籃內或交還救生員。
6.4.9使用者自身財務及隨身物品請自行保管,服務中心對私人物品之損毀或遺失概
不負責。
6.4.10酒精飲料、玻璃容器、陶瓷器皿及其他易脆物品,均不得在本區範圍內使用。
6.4.11請勿在池畔追趕、奔跑、推擠或跳水,以避免滑倒或落水發生意外;如遇緊急狀況時請盡速通知服務人員。
6.4.12敬請愛護各項公共設備並遵守各項規定以維護池中安全。
6.5 入場規定
6.5.1入場時須攜帶VIP卡交由櫃檯登記、扣點,同時可換領置物櫃鑰匙及毛巾。
6.5.2未成年孩童須陪同,僅限一位家長進入(可免扣點)。
6.5.3進入泳池區域須先脫鞋(鞋子請放置於鞋櫃內)及踏行止滑墊進出。
6.5.4泳池區分成2線水道,泳技較佳游長距離泳者請使用內側水道;初學者請使用
外側水道。
6.5.5泳池開放截止時間的前20分鐘,救生員將以音樂聲響告知。
6.5.6不遵守泳池規定或影響其他使用者,救生員可請其上岸或離開游泳池。
6.5.7為維護游泳者權益及泳池品質,同一時段將採流量管制以20人為限。
6.6.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公告修訂之。
7.桌球室使用管理辦法
7.1 開放時間:週一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週二至週日09:00-12:00、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7.2本設施以「人」為單位須先向管理櫃台登記(臨櫃、電話或網路),再依登記順序每節可使用50分鐘,若使用結束後無他人預約、登記,則可繼續延長使用一節(50分鐘),每一人每節扣消費點數2點。登記後若欲取消,應於原登記時段一小時前告知櫃台,否則將依照原登記時段扣點數或停權15天。住戶若須預約最多於前六天9:00-21:00以臨櫃、電話或網路方式向管理櫃台登記(不開放當日預約)。
8.3 如欲請專任老師教學,應事先向管理櫃台登記並繳交老師相關資料核備。
8.4 本設施僅限本大樓住戶使用,若邀請親友則須由住戶全程陪同方可使用。6歲以下幼童禁止進入,12歲以下孩童須由大人全程陪同,並嚴禁大聲喧嘩、嬉戲追逐。
8.5 借用之器材使用前應先查看有無損壞之情形,如有發現壞損之疑問應向管理櫃檯提出報備或要求更換。室內相關設施操作上如有疑問,應向管理櫃台請求說明及協助,使用完畢後請自行清理現場並告知管理人員,經檢查無誤後始得離去。歸還器材時管理人員若發現球檯、球具有損壞、遺失或短少,使用者須照價賠償。
8.6 除礦泉水外請勿攜帶食物、碳酸飲料進場,並嚴禁抽煙、喝酒、嚼食口香糖、檳榔及攜帶寵物入內,貴重物品請勿攜入如有遺失概不負責。
8.7 使用者請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,嚴禁赤膊、赤腳、穿拖鞋、皮鞋或其他硬底鞋者進入。
8.8 考量公共空間安全,每一桌台同一時段進入使用者以6人為限。
8.9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公告修訂之。
9. 撞球室使用管理辦法
9.1開放時間:週一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週二至週日09:00-12:00、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9.2 本設施以「人」為單位須先向管理櫃台登記(臨櫃、電話或網路),再依登順序每節可使用50分鐘,若使用結束後無他人預約、登記,則可繼續延長使用一節(50分鐘),每一人每節扣消費點數2點。登記後若欲取消,應於原登記時段一小時前告知櫃台,否則將依照原登記時段扣點數或停權15天。住戶若須預約最多於前六天9:00-21:00以臨櫃、電話或網路方式向管理櫃台登記(不開放當日預約)。
9.3 如欲請專任老師教學,應事先向管理櫃台登記並繳交老師相關資料核備。
9.4 本設施僅限本大樓住戶使用,若邀請親友則須由住戶全程陪同方可使用。16歲以下禁止進入使用並嚴禁大聲喧嘩、嬉戲追逐。
9.5 借用之器材使用前應先查看有無損壞之情形,如有發現壞損之疑問應向管理櫃檯提出報備或要求更換。室內相關設施操作上如有疑問,應向管理櫃台請求說明及協助,使用完畢後請自行清理現場並告知管理人員,經檢查無誤後始得離去。歸還器材時管理人員若發現球檯、球具有損壞、遺失或短少,使用者須照價賠償。
9.6 除礦泉水外請勿攜帶食物、碳酸飲料進場,並嚴禁抽煙、喝酒、嚼食口香糖、檳榔及攜帶寵物入內,貴重物品請勿攜入如有遺失概不負責。
9.7 使用者請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,嚴禁赤膊、赤腳、穿拖鞋、皮鞋或其他硬底鞋者進入。
9.8 考量公共空間安全,每一桌台同一時段進入使用者以6人為限。
9.9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公告修訂之。
10.高爾夫球室使用管理辦法(尚未開放)
10.1 開放時間:週一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週二至週日09:00-12:00、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10.2 本設施以「人」為單位須先向管理櫃台登記(臨櫃、電話或網路),再依登記順序每
節可使用50分鐘,若使用結束後無他人預約、登記,則可繼續延長使用一節(50分
鐘),每人扣消費點數2點。登記後若欲取消,應於原登記時段一小時前告知櫃台,
否則將依照原登記時段扣點數或停權15天。住戶若須預約最多於前六天9:00-21:
00以臨櫃、電話或網路方式向管理櫃台登記(不開放當日預約)。
10.3 如欲請專任老師教學,應事先向管理櫃台登記並繳交老師相關資料核備。
10.4 本設施僅限本大樓住戶使用,若邀請親友則須由住戶全程陪同方可使用。16歲以下
禁止進入使用並嚴禁大聲喧嘩、嬉戲追逐。
10.5 室內相關設施操作上如有疑問,應向管理櫃台請求說明及協助,使用完畢後請自行
清理現場並告知管理人員,經檢查無誤後始得離去。管理人員若發現有損壞、遺失
或短少,使用者須照價賠償。
10.6 除礦泉水外請勿攜帶食物、碳酸飲料進場,並嚴禁抽煙、喝酒、嚼食口香糖、檳榔
及攜帶寵物入內,貴重物品請勿攜入如有遺失概不負責。
10.7 使用者請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,嚴禁赤膊、穿拖鞋、皮鞋或其他硬底鞋者進入。
10.8 考量公共空間安全,同一時段進入使用者以5人為限。
10.9 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公告修訂之。
11.韻律教室使用管理辦法
11.1 開放時間:週一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週二至週日09:00-12:00、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11.2 本設施以「人」為單位須先向管理櫃台登記(臨櫃、電話或網路),再依登記順序每
節可使用50分鐘,亦可登記連續使用2節,若使用結束後無他人預約、登記,則可
繼續延長使用一節(50分鐘),每人扣消費點數1點。登記後若欲取消,應於原登記
時段一小時前告知櫃台,否則將依照原登記時段扣點數或停權15天。住戶若須預約
最多於前六天9:00-21:00以臨櫃、電話或網路方式向管理櫃台登記(不開放當日
預約)。
11.3 如欲請專任老師教學,應事先向管理櫃台登記並繳交老師相關資料核備。
11.4 本設施僅限本大樓住戶使用,若邀請親友則須由住戶全程陪同方可使用。室內嚴禁大聲喧嘩、嬉戲追逐。
11.5 借用之器材使用前應先查看有無損壞之情形,如有發現壞損之疑問應向管理櫃檯提
出報備或要求更換。室內相關設施操作上如有疑問,應向管理櫃台請求說明及協助,
使用完畢後請自行清理現場並告知管理人員,經檢查無誤後始得離去。歸還器材時
管理人員若發現球檯、球具有損壞、遺失或短少,使用者須照價賠償。
11.6 除礦泉水外請勿攜帶食物、碳酸飲料進場,並嚴禁抽煙、喝酒、嚼食口香糖、檳榔
及攜帶寵物入內,貴重物品請勿攜入如有遺失概不負責。
11.7 使用者請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,嚴禁赤膊、穿拖鞋、皮鞋或其他硬底鞋者進入。
11.8 考量公共空間安全及使用率,同一時段進入使用至少10人,以20人為限。
11.9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公告修訂之。
12.多功能視聽室使用管理辦法
12.1 開放時間:每日09:00-22:00
12.2 本設施以「戶」為單位須先向管理櫃台登記(臨櫃、電話或網路),再依登記順序每
節可使用50分鐘,亦可登記連續使用2節,若使用結束後無他人預約、登記,則可
繼續延長使用一節(50分鐘),每節扣消費點數5點,延長一節,扣消費點數3點。
登記後若欲取消,應於原登記時段一小時前告知櫃台,否則將依照原登記時段扣點
數或停權15天。住戶若須預約最多於前六天9:00-21:00以臨櫃、電話或網路方
式向管理櫃台登記(不開放當日預約)。
12.3 住戶自行播放之影音磁片、遊戲軟體若有涉及智慧財產權情事,由播放者
自行負責處理。
12.4 本設施僅限本大樓住戶使用,若邀請親友則須由住戶全程陪同方可使用。
室內嚴禁大聲喧嘩、嬉戲追逐。
12.5 室內相關設施操作上如有疑問,應向管理櫃台請求說明及協助,使用完畢後請自行
清理現場並告知管理人員,經檢查無誤後始得離去。管理人員若發現有損壞、遺失
或短少,使用者須照價賠償。
12.6 使用者請著合宜服裝,室內嚴禁抽煙、喝酒、嚼食口香糖、檳榔及攜帶寵物入內。
貴重物品請勿攜入如有遺失概不負責。
12.7 考量公共空間安全,同一時段進入使用者以10人為限。
12.8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公告修訂之。
13.商務會議室使用管理辦法
13.1開放時間:每日09:00-22:00
13.2本會議室除作為管委會例行會議、專案會議及臨時會議場地外,亦開本大樓住戶申
請專案教學講習、聯誼活動會議、文教宣導、臨時性會議、一般性教室、教學教室、
商務交誼、簡報室使用。
13.3 本設施以「戶」為單位須先向管理櫃台登記(臨櫃、電話或網路),再依登記順序每
節可使用50分鐘,亦可登記連續使用4節,每次消費金額2000元,押金2000元。
登記後若欲取消,應於原登記時段一小時前告知櫃台,否則將依照原登記時段扣點
數或停權15天。住戶若須預約最多於前六天9:00-21:00以臨櫃、電話或網路方
式向管理櫃台登記(不開放當日預約)。已登記之時段若遇管委會召開臨時會議,須
無異議讓出時段供委員會使用,管理中心將另安排其他時段供申請者使用。
13.4 本設施僅限本大樓住戶使用,若邀請親友則須由住戶全程陪同方可使用。室內嚴禁
大聲喧嘩、嬉戲追逐。
13.5 使用時應保持會議室原狀,不得任意變更或特殊之佈置,如有必要時得經許可後為
之;借用人如欲作特殊佈置應於借用時段內為之,並於借用結束後回復原狀,攜來
之物品應一併帶走,否則視為廢棄物將予以拋棄處理,數量過大所產生之處理費用
得由借用人負擔全部費用。
13.6 室內相關設施操作上如有疑問,應向管理櫃台請求說明及協助。若有人為不當使用
造成損壞或遺失短少之情事,使用者須照價賠償。
13.7 使用者請著合宜服裝並嚴禁抽煙、喝酒、嚼食口香糖、檳榔及攜帶寵物入內。為維
護環境清潔,只能攜帶有杯蓋的飲料入內。
13.8 考量公共空間安全,同一時段進入使用者以20人為限。
13.9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公告修訂之。
13.10 第二會議室開放時間:每日09:00-22:00
13.11 本會議室除作為管委會會議、會談及臨時會議場地外,亦開本大樓住戶申請
商務交誼使用。
13.12 本設施以「戶」為單位須先向管理櫃台登記(臨櫃、電話或網路),再依登記順序每
節可使用50分鐘,亦可登記連續使用2節,若使用結束後無他人預約、登記,則
可繼續延長使用一節(50分鐘),每節扣消費點數4點。登記後若欲取消,應於原
登記時段一小時前告知櫃台,否則將依照原登記時段扣點數或停權15天。住戶若
須預約最多於前六天9:00-21:00以臨櫃、電話或網路方式向管理櫃台登記。
13.13 考量公共空間安全,第二會議室同一時段進入使用者以5人為限。
13.14 第二會議室其餘使用規則同商務會議室。
14.物業管理中心及吧檯櫃台使用管理辦法
14.1 物業管理中心開放時間:週一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週二至週日09:00-12:00、13:00-17:00、18:00-22:00
每月第二個週一固定為清潔休館日
吧檯櫃台開放時間:每日09:00-21:00
14.2本中心為會館公共設施之統籌管理單位,受理住戶臨櫃登記(含預約)、器材借用、
器材使用說明、場地管理等事務。
14.3本中心人員編制受轄管理委員會,會館所有公共設施皆須依循相關管理辦法執行。
住戶若有違反管理辦法規定事項,理應配合管理服務人員之說明及勸導,若發生嚴
重違規事件管理人員可請求當事人離開會館或報警處理。
14.4 管理人員工作上若有缺失,住戶可經由適當管道向所屬主管或委員會反應
任何客服投訴案件皆會列案提報委員會處理調查及回覆。
14.5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公告修訂之。
記事:
1. 第一次修訂2013.02.23,多功能會議室原辦法為租金3000元,押金3000元
2. 第二次修訂2013.07.20,各設施修訂開放時段
